城市居民的生活污水都是通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,达标后排放到江河。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,就是污水处理费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“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。”《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“城市污水处理费依法计入供水价格,根据用户使用城市供水类别计量合并征收。”污水处理费是政府非税收入,全额上缴地方国库,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、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代征手续费支出,由住建部门委托供排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征。